1、用于生產借:生產成本貸:材料——包裝物2、用于隨同產品出售不單獨計價借:銷售費用貸:材料——包裝物3、用于隨產品出售單獨計價借:其他業務支出貸:材料——包裝物收到包裝物價款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4、出租出借包裝物(1)出租領用時借:其他業務支出 500貸:材料——包裝物 500收取押金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扣除租金并退回押金借:其他應付款貸: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現金(銀行存款)(2)出借領用借:營業費用貸:材料——包裝物收取押金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退回該批包裝物借: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貸:銀行存款假如是反復使用借:營業費用貸:材料——包裝物擴展資料包裝物的核算可以按實際成本,也可按計劃成本。
2、為了反映和監督包裝物的增減變化及其耗損情況,應設置“ 包裝物 ”賬戶進行核算。
3、在采用“五五攤銷法”、“凈值攤銷法”計算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價值的情況下,本賬戶應設置“庫存未用包裝物”、“庫存已用包裝物”、“出租包裝物”、“出借包裝物”和“包裝物攤銷”五個明細賬戶。
【資料圖】
4、出租、出借包裝物企業為了督促使用單位如期歸還包裝物,在出租、出借時往往收取不低于包裝物成本的押金。
5、出租、出借的包裝物在周轉使用過程中因磨損而減少的價值可根據情況采用一次轉銷法或分期攤銷法進行攤銷。
6、若出租、出借包裝物數額不大,可采用一次轉銷法,在第一次領用新包裝物時,結轉其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賬戶(出租包裝物)或借記“營業費用”賬戶(出借包裝物),貸記“包裝物”賬戶。
7、出租、出借包裝物數額較大的,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在領用新包裝物時,借記“待攤費用”賬戶,貸記“包裝物”賬戶。
8、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到押金時,借記 “銀行存款” 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
9、收到租金時,借記“現金”或 “銀行存款” 賬戶,貸記“其他業務收入”賬戶 。
10、出租 、出借的包裝物不能使用報廢時,其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賬戶,貸記 “其他業務支出(出租包裝物)”、“營業費用”(出借包裝物)等賬戶。
11、采用上述賬務處理程序,出租、出借包裝物一經發出,其價值就在賬面上注銷,以后收回已使用過的出租、出借包裝物時,即使尚可繼續使用,也不再作價入賬。
12、為了加強對收回的包裝物的實物管理,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13、對于出租、出借包裝物頻繁、數量多、金額大的企業,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成本,也可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14、無論采用何種攤銷方法,如果包裝物核算使用計劃成本計價,在月末都應將包裝物應分攤的成本差異,記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或支出賬戶。
15、采用一次或分次攤銷時,在出庫月末分攤成本差異;采用五五攤銷法時,在收不回或報廢月末分攤成本差異。
16、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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